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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8月份鳗工委秘书处工作总结与下阶段工作计划
(鳗工委秘书处二00三年九月九日)
   

      一、 2003年 1-8月份工作总结
    1、针对近年来我国鳗鱼产品出口严重受阻的严峻形势,鳗工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协助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并采取应对措施,鳗工委秘书处具体组织实施了有关工作。
    (1)协助部渔业局组织开展对福建、广东两省鳗业质量管理情况调研。2002年以来,我国出口鳗鱼产品连续发生药残超标等质量问题,鳗鱼对日出口严重受阻,特别是今年6月份我国出口日本烤鳗同比下降了近40%,为近年来最大幅度滑坡。为了解目前我国鳗鱼行业的质量管理情况,根据渔业局部署,由我站副站长、鳗工委会长林美娇带队,渔业局养殖处陈家勇副处长、鳗工委秘书处汪劲等一行三人,于2003年7月31日至8月7日前往广东、福建两省的八个市、县进行了调研。期间先后组织召开了七次有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省、市、县鳗业协会、养鳗场。烤鳗厂、饲料企业和渔药经销商参加的座谈会,并现场抽查了养鳗场。烤鳗厂、渔药经销点的质量管理状况。通过调研,对福建、广东两省鳗业质量管理状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了比较充分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鳗鱼养殖用药管理,建立健全鳗鱼质量检测体系,确保鳗鱼产品质量安全若干建议。
    (2)积极推进鳗鱼养殖病害防治员就业准入试点工作的实施。今年以来,我们一方面抓紧组织编写有关鳗鱼病害防治员培训教材,同时,为确保鳗鱼养殖病害防治员职业培训质量,根据渔业局领导指示精神,在开展对鳗鱼病害防治员的培训之前,先对将为鳗鱼养殖病害防治员授课的教师进行以有关的法律法规、质量安全标准等知识为主的培训,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今后,必须持有农业部渔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授课。为此,我们与培训处合作,组织筹备了鳗鱼病害防治员师资培训班,目前,已完成了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汇编,定于9月18日开班的师资培训班的各项准备工作也基本就绪。
    (3)开展对鳗鱼养殖用药情况的调查。近年来,我国鳗鱼养殖用药比较混乱,一方面鳗农违规使用渔药或不遵守停药期等现象屡见不鲜,而市场上假冒伪劣、成份不明、甚至掺杂违禁药物的渔药比比皆是,导致我国鳗鱼产品药残超标时有发生,鳗鱼出口屡屡受阻。为尽快改变这种状况,今年6月份以来,我们组织开展了对我国鳗鱼养殖用药生产和使用情况的调查。迄今为止,已调查了解到目前在福建、广东、江西等省鳗鱼养殖生产中使用的 160多种渔药主要来自福建、广东、山西、北京等 11个省、市的 42家生产企业。
    (4)开展对鳗鱼产品中恩诺沙星残留的检测。鉴于今年以来,我出口日本的鳗鱼产品中一再发生恩诺沙星药残超标问题,为了解掌握目前我国养殖鳗鱼中恩诺沙星残留情况,我们委托有关质检中心,在按照渔业局2003年度水产药残监控计划,对福建、广东和江西三个省鳗鱼产品中的恶喹酸、磺胺类、汞制剂等药残进行抽样检测的同时,增加对恩诺沙星残留情况的抽检。
    (5)组织编译日本新近颁布的《关于水产用药品的使用》(第17报)。日本农林水产省今年7月18日发布了《关于水产用药品的使用》第17号通报,对水产用药品的使用标准进行了修改,并明确自2003年7月30日起实施。为使我国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各地鳗协及广大鳗业从业人员尽快了解新标准的有关内容,鳗工委秘书处及时组织编译了相对去年发布的第16报,第17报中的内容变更要点说明及鳗鲡目允许使用的医药品表,发表在《中国鳗业动态》上;同时组织力量全文翻译第17报。
    (6)参加有关鳗鱼养殖用药管理会议。先后参加了部渔业局召开的“鳗鱼及渔药管理工作研讨会”和江西省水产局召开的“出口鳗鱼健康养殖技术研讨会”。在会上通报了我国鳗业质量管理状况、鳗工委近期开展的工作等,并提出进一步加强鳗鱼养殖用药管理,全面提高我国鳗鱼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的建议和措施。
    2、圆满完成了2002-2003年度鳗苗进口管理工作。根据2O02-2003年度鳗苗进口管理座谈会及部渔业局去年 11月 25日会议精神,结合国内日本鳗苗发苗情况及各地对鳗苗的需求,鳗工委秘书处派驻上海口岸办事处于去年 12月 21日开始对外办公,负责检验核对 2002-2003年度经上海口岸进口的鳗苗,开具办理鳗苗免税进口批文介绍信等。到今年3月31日本年度鳗苗免税进口截止日期,经上海口岸共进口鳗苗81批,计 26. 4吨,分别比上年度下降了 59. 7%和 56. 8%。本年度我们派驻上海办事处的全体工作人员克服了人手少、条件差等不利因素,认真查验了每批到达上海口岸的鳗苗,仔细核对进口数量并进行登记签字,定期将进苗和检验数据统计汇总汇报,还及时将鳗苗进口过程中遇到的、苗商们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汇报,比较好地完成了有关验苗工作,确保本年度鳗苗进口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一些鳗农反映鳗苗走私严重的问题,我们还先后走访国家质检总局、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与他们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共同探讨加强对进口鳗苗检疫的办法和措施。
    3、开展信息交流服务,充当会员与政府间桥梁。今年以来,秘书处及时收集、整理国家有关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及行业的经济技术信息,通过《中国鳗业动态》为有关部门及广大会员提供信息服务,今年1-8月份共编发了23期《动态》;作为会员与政府部门的桥梁,我们还及时将有关各地鳗协、鳗农提出的鳗苗走私严重等问题向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反映,并向日本驻华使馆通报了福建鳗农就日本自今年7月份开始对我国鳗鱼产品采取命令检查提出的质疑。
    二、秘书处下阶段工作计划
    1、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提高鳗鱼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们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与培训处合作,完成对鳗鱼养殖病害防治员授课师资的培训,今后开展鳗鱼病害防治员培训工作时,严格执行必须持有农业部渔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授课的有关规定,以确保鳗鱼养殖病害防治员职业培训质量;同时抓紧完成鳗鱼病害防治员培训教材的编写。
    ·及时了解有关质检中心对鳗鱼产品中恩诺沙星残留抽检结果,并进行汇总分析,向有关部门通报,为下一步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依据。
     ·拟对已调查了解到40多家鳗鱼养殖用药生产企业做进一步的摸底调查,了解其企业类型和规模、生产药品品种及批号等情况,为今后有关政府部门对渔药生产企业实施管理打下基础。
    ·推广普及部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项目的汕头鳗联股份公司无公害鳗鱼养殖示范区的成功经验,特别是他们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建立并实施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保证鳗鱼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具体措施:考虑支持福建、江西分别建立省级无公害鳗鱼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
    2、充分征求各省意见,提出2003-2004年度鳗苗进口管理意见。本年度鳗苗进口即将开始。我们将广泛征求有关各省对今年鳗苗进口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提出对今年鳗苗进口的意见,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参考决策。
    3、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召开鳗工委常务理事会议。受“非典”影响,原计划今年上半年召开的常备理事会未能如期举行。为此,我们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召开一次鳗工委常务理事会议,讨论分析今年我国鳗业生产形势,总结鳗工委2003年工作情况,研究确定2004年工作计划,还将讨论通过《鳗工委经费管理办法》《鳗工委会员管理办法》等,并通报有关部门对鳗工委的审计报告。
    4、开展积极的对外合作交流。为应对去年以来日本对进口我国鳗鱼实施的一系列严格的限制性措施,计划由鳗工委牵头,请渔业局、有关省鳗协同志参加,于今年10月下旬赴日本考察。代表团将与日本农林水产厅、大日本水产会等有关部门接洽协商,系统详细地了解日本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与标准、相关的药残检测万法等,考察学习日本在保证鳗鱼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措施;同时了解日本鳗鱼产品消费市场现状,学习借鉴日本在鳗鱼销售与市场运作方面的成功经验:还拟借此机会考察了解日本养鳗渔业协同组合连合体、日本鳗输入组合等鳗业民间组织为促进行业发展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并与日本鳗业民间组织建立发展友好关系,促进中日双方在鳗鱼行业的合作与发展。此外,还考虑在年底前组团赴台湾考察当地鳗业发展,与台湾有关鳗业组织建立联系,加强双方交流与合作。
    5、进一步提高《中国鳗业动态》质量,继续开展鳗鱼国内市场开拓工作。为及时准确地了解日本鳗业的有关信息,我们订阅了日本《养殖新闻》报刊,这样我们将能在第一时间获得第一手的日本鳗业信息,充实并丰富《中国鳗业动态》的内容,更好地满足广大会员的期望和要求。我们还计划与多年来一直在北京从事鳗鱼产品销售的人员座谈,探讨打开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鳗鱼产品销路的途径和方法,:今年11月份还将组织有关烤鳗企业参加农产品交易会,促进国内鳗鱼市场开拓和鳗鱼产品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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