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运行机制创新与条件能力建设联合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会议精神,以建立水产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水产品质量监管等多种公益性职能为一体的公共服务机构为目标,大力加强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创新体系运行机制,提高推广人员素质,增强体系整体活力,努力构建新型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渔民持续增收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开展省部共建运行机制创新试点,以期推动基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量化推广任务,健全考评激励机制,创新推广方式,为全面推进基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机制创新提供示范和借鉴,从而推动基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
(二)积极争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能力条件建设规划》和《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对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的投入,重点加强县乡两级办公、实验等用房修缮,配置分析、诊断、监测设备和交通工具,改造试验示范基地,以满足基层推广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能的基本要求。同时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本省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规划。
三、工作内容
(一)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陕西、新疆等24个省(区、市)26县(市、区)开展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运行机制创新试点(试点县名单附后)。
(二)拟于5月在湖南省长沙市组织召开运行机制创新试点经验现场交流会,总结交流近年来各地开展运行机制创新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开展运行机制创新的做法,举办机制创新知识讲座,参观湖南省湘阴县机制创新典型。
(三)编印机制创新相关政策文件和典型经验材料,宣传体系改革及机制创新工作的政策措施,总结不同区域、不同条件下推广工作新机制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拟于10月组织召开机制创新专家座谈会,邀请有关行政、推广、科研、教育和生产单位专家领导,共同研究探讨推广体系运行机制深层次问题。
(五)开展水产技术推广体系运行机制创新督导工作,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上下半年分别对浙江余杭、江苏宝应、广东海丰、广西钦南等部级试点县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各有关省站要做好本省试点县的督导工作。
(六)根据各机制创新试点县工作开展情况,从中遴选出工作积极性高、机制创新取得新成效的试点县,推荐申报部级有关项目。
(七)协助农业部科教司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新闻发布会筹备工作,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组织水产技术推广系统宣传工作,各有关省站积极提供本省推广机构在确保水产品有效安全供给、确保渔民增收中发挥有效作用的典型及先进人物。
(八)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积极主动参与《2009-2011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规划》起草工作,及时了解《规划》起草动态,协助推动《规划》发布。
(九)按照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会议的要求,根据《规划》起草情况,组织召开乡镇水产技术推广站建设规划研讨会,拟邀请部分省、县、乡推广人员参加,同时指导各地做好本省基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建设规划。
(十)组织实施“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宣传项目”,在《中国水产》杂志开设“推广园地”专栏,每期刊登推广体系机制创新、条件能力建设等相关信息,强化对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及条件能力建设的宣传;各相关省(区、市)要积极为“推广园地”提供稿件,并利用本地媒体资源,做好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为机制创新及条件能力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进度
(一)前期准备:2009年1月至2月。遴选机制创新试点县,参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规划》的编写,制定推广体系机制创新与条件能力建设工作方案,总站及相关省站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做好联合行动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具体组织实施:2009年3月至11月。开展推广体系机制创新督导调研,组织召开机制创新经验交流会和专家座谈会,编印机制创新相关政策文件和典型经验材料,组织申报部级机制创新试点项目,组织召开乡镇水产技术推广站建设规划研讨会,指导《中国水产》体系建设宣传项目的实施。
(三)总结验收:2009年12月。各有关省做好自查工作,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根据实际情况,总结全年试点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并组织广东海丰、江苏宝应、广西钦南等部级机制创新试点项目的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保证联合行动取得成效,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成立“推广体系运行机制创新试点和条件能力建设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协调有关省县开展各项工作。各地要成立专门实施小组,保证措施到位。同时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要加强工作督导,及时发现问题,采取解决措施,保证该项活动顺利进行。
(二)整合资源,争取支持。要把“推广体系运行机制创新试点和条件能力建设联合行动”纳入农业部及各省渔业重点工作中去,结合水产科技示范场、渔业科技入户、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等部省项目开展推广工作,广泛争取支持。
(三)细化工作方案。各有关省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示范县的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目标、制定措施、责任到人,突出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强化宣传和信息交流。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媒体资源加大力度宣传推广体系典型工作和重要作用,引起社会力量关注和重视。加强水产技术推广系统信息的互相交流,牢牢把握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方向和主动权。
附件:1.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运行机制创新试点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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